《城南舊事》是林海音的自傳體小說,作者以一個“小英子”的孩童視角記錄她七歲到十三歲在北京的童年經歷。
單純而善良的小英子總是能敏銳地發現身邊一些奇奇怪怪的人,而那些人也愿意與她分享他們神秘的故事。童年充滿了各種“探險”故事,等到小英子小學畢業,爸爸去世了,她意識到自己已經不是小孩子了。
《城南舊事》在童真視角下展現了一幕幕悲歡離合,童年是美好的,也摻雜著淡淡的憂傷。同時展現了北京的特色風土人情,正如余光中先生說:“上海是張愛玲的,北京是林海音的。”
該書被評為“二十世紀中文小說一百強”,入選教育部語文新課標推薦書目,其中篇目多次入選中小學語文課本,感動了一代又一代的讀者。
-01-
爸爸的花兒落了,我也不再是小孩子。
“長大”這個詞,許多時候與年齡無關。
長大不是循序漸進的,因為某件事,在最猝不及防的時候,沒有一點點準備,人在現實面前就在某一個瞬間完成了成長。
落花無情,誰也無法阻止,而生活還在繼續。成熟,有時候是讓人心疼的。
-02-
老師教給我,要學駱駝,沉得住氣的動物。看它從不著急,慢慢地走,慢慢地嚼,總會走到的,總會吃飽的。
“欲速則不達”,你要相信,即使很慢,只要不停止前進的腳步,總有一天會到達目的地。
學會沉得住氣,做好該做的事,然后相信會慢慢變好的。不必急于一時,今天比昨天好一點就是進步。經過時間的累積,總能撥開云霧見月明。
尊重成長和改變的速度,給自己多一些耐心與寬容,過好當下的每一天就是幸福的法寶。
-03-
我又想,善良的本性,雖在如此紛亂丑惡的人間,卻并未從我們的第二代失去,這是多么令人喜悅的事情。
我們總是說,大人是孩子的老師,但事實上,孩子卻反過來給大人許多意料之外的驚喜。孩子身上往往具備許多可貴的品質,也許這就是人性本善吧!
在紛繁的世界中,身為大人早已被時間磨平了棱角,丟掉了初心,而孩子卻像璞玉,雖然粗糙卻自有一股天然的漂亮。
孩子會用一顆純粹的心,去溫暖身邊人,怎能不讓人熱淚盈眶。
-04-
我將來要寫一本書,我要把天和海分清楚,我要把好人和壞人分清楚,我要把瘋子和賊子分清楚,但是我現在什么也分不清。
小時候看電視或者聽故事,總愛追問大人:這個人究竟是好的還是壞的?那時候不懂得人性的復雜,只想得到一個確定的答案。
慢慢長大以后才發現,這個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。很多時候善惡好壞都是連在一起的,簡單地一分為二并不科學,也不公平。
人性是一本太復雜的書,沒有絕對的黑白,好壞也是相對的。
-05-
人總不愧是可鍛煉的動物,餓慣了也就不覺得怎么樣了。
很多事情在沒有嘗試之前,總感覺無比艱難,甚至難以想象會遇到什么樣的阻礙。可是當你勇敢地踏出去第一步,竟然發現也不過如此。再重復做幾次也就熟悉了,為了生存,忍著忍著也就習慣了。
人的承受能力往往是超出預期的,這與經濟學中的邊際效用遞減規律類似:我們對一件事情的感受總是隨著作用的次數遞增而逐漸遞減。
若說人是可以鍛煉的,那么正是生活鍛煉了我們。蕓蕓眾生,誰不是努力著才活成一個普通人呢?
-06-
人生就像一塊拼圖,認識一個人越久越深,這幅圖就越完整。但它始終無法看到全部,因為每一個人都是一個謎,沒必要一定看透,卻總也看不完。
要想全面地認識一個人是幾乎不可能的,人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變化的,也不會完全展露自己的方方面面。
無疑,認識一個人越久就越能了解他,但永遠不可能清楚他的一切。“知人知面不知心”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秘密。
墨醬倒覺得其實不必糾結看不透一個人,人與人之間總是由遠到近,再由近到遠,若不想全然失去,不如給彼此一點空間,保持一點距離。
-07-
爬山像人生,看起來是走了許多崎嶇的路、冤枉的路,但終于爬到山頂。
爬過山的人都知道,山路是曲折的,很大概率要走許多彎路,會很耗費體力,但是最終到達山頂后,便不會在意過程中的艱辛,只剩下一覽眾山小的喜悅了。
成長過程中也難免要走一些彎路,沒有誰有上帝視角,知道一條通往成功的最佳途徑。只要保持向上的節奏,總會登上山頂的。
走過了一段又一段,回頭看看,其實也并沒有那么難。
-08-
我蹲下來,讓眼淚滴在草地上,我不知道為什么會這么傷心?我曾經有過一個朋友,人家說她是瘋子,我卻喜歡她。現在這個人,人家又會管他叫什么呢?我很怕離別,將來會像那次和瘋子離別那樣地和他離別嗎?
在大人眼中,惠安館的女人是瘋子,草地上的男人是賊子,而對于小英子來說,他們都是不愿離別的人。
成年人的世界里,大家都心照不宣地不愿意去了解一個身上貼著不好標簽的人,人們習慣透過有色眼鏡看別人。而孩子的友誼總是簡單許多,談得來相處舒服就可以是朋友,他們不會理會成人世界的標準。
孩子天然有股俠氣,不拘一格地交朋友,靈動又善解人意。手捧一顆赤子之心,才會發現這個世界的美好。
-09-
夏天過去,秋天過去,冬天又來了,駱駝隊又來了,但是童年卻一去不還。冬陽底下學駱駝咀嚼的傻事,我也不會再做了。
四季不停地輪回,時光一去不復返,那些逝去的歲月定格成記憶碎片,觸不可及。有些事情注定只能在特定的年齡做才不會突兀,正如英子長大之后再也不會在冬陽底下學駱駝咀嚼。
十歲時想要的東西到二十歲才擁有,二十歲時渴望的初戀四十歲才重新走到一起……即便依然會欣喜但幸福感卻沒那么痛快淋漓了。雖然年齡不應該成為一個人的限制,但是心境已經截然不同了。
在最純粹的年紀擁有最難忘的回憶,已然是無比幸運了。
-10-
不能再寫下去了,文字總是要含蓄的,也像酒一樣,淺斟最好。
話不點透,情不烈極;哀而不傷,怨而不怒。凡事要有所收斂,才能有容身之地。
文字亦是如此,表達得太直白反而失掉了韻味。很多時候詞不達意的狀態反而剛剛好,“只可意會,不可言傳”,朦朦朧朧中自會讓人回味。
“長亭外,古道邊,芳草碧連天,問君此去幾時還,來時莫徘徊……”多少往事歷歷在目,多少相知相識的人漸行漸遠。
人生就是這樣,不斷與過去告別,不斷與過去中的一切告別。那些平凡的人和事,卻總在不經意中給人莫名的感動。多年以后我們是否還想著去看海,還記得童年時的誓言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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