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,歸屬法則:保證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環境中成長
如果家庭環境或者重要的家庭人員變化不可避免,家長需要用正面的健康的方式來安慰疏導孩子,而不可采取疏于管教或溺愛或過分嚴厲等極端措施,更不能因家庭破裂而遷怒于子女。對于重大的家庭變故事件,父母有必要選擇合適的時間和孩子進行充分的溝通,協助孩子梳理潛在情緒。
2,希望法則:永遠讓孩子看到希望
過多的批評,指責和高壓管教只會帶給孩子繁重的心理負擔,破壞孩子的積極性。高標準嚴要求興許適得其反,往往只會扼殺孩子的很多希望,使其灰心喪氣。父母應當引導孩子看到事物的積極面,這不僅是口頭說教告知。更是源自于父母平時和孩子互動的方式中,無形傳遞給孩子的信念系統。
3,力量法則:永遠不要與孩子較勁
成人總是比孩子有力量,無論是拼體力還是斗智能和經驗。因此大人與孩子較勁斗強本來就不平等,勝利了也不光彩。如果家長知錯不改或不認,覺得在孩子面前認錯是丟臉,也會讓孩子學得固執己見。這便是父母無意識的言傳身教,遠勝于父母嘴上說的,想要告訴孩子的。只有當父母的愿意俯下身子,平等和孩子交流,孩子的力量感才會越來越強。一個強勢的父母更容易培養出軟弱無能的,毫無力量,界限感的孩子(父母贏,孩子輸,孩子學會妥協,沒有自我);或者同樣更為愛好使用權威,強勢對待別人的孩子(孩子在與父母的相處中,無意識學會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,成為“自己曾經最討厭的人”)。
4,管理法則:在孩子未成年前,管束是父母的責任
未成年的孩子自我克制能力尚不成熟,因此父母必須負起責任來管束。如果家長平時對孩子的一切(學業、表現、愛好等)太聽之任之,好像是給孩子更多自由,但孩子卻會感覺家長對自己“不在乎”而產生疏遠。
5,傾聽法則:要傾聽孩子們的聲音
平等地對待孩子,給他們發言權,傾聽他們的聲音,他們才會說出真實想法。如果大人不尊重孩子的想法,忽視他們的心聲,久而久之,他們會不敢對家長說真話,不愛與家長交流。
任何粗暴打斷或嘲笑他們講話的行為,都會對孩子產生傷害,可能會影響他們的表達能力而羞于在人前開口,也或許反之,令孩子非要不合時宜地插話以引起大人的注意。
6,榜樣法則:言傳身教對孩子的榜樣作用是巨大的
“以身作則,言傳身教”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。孩子的教養、興趣、愛好等,多半來自生長環境的耳濡目染。如果父母從來沒有閱讀半本一本書的習慣,卻總在孩子耳邊念叨:你該看書了!無疑會招來父母在孩子心中更低的榜樣形象,孩子內在聲音會說:你們憑什么玩手機,刷抖音,卻叫我看書!當父母把焦點拉回到自己的身上,不去只是一味的要求孩子,而是更多的培養自己的良好閱讀習慣,讓自己在自己的專業上更加的精進,這本身就是最有說服力的教育。教育一定不是口號,而是潤物細無聲的悉心滋養。
7,求同存異法則:尊重孩子對世界的看法,并盡量理解他們
孩子和成人的看法往往不同,他們會有很多不符合常規的幻想。其實這些正是童心的可愛之處,如果大人認為孩子的想法奇怪而潑冷水,會扼殺他們的想象力和好奇心,也會讓他們因為得不到理解而失望。
8,慎用懲罰法則
單純的懲罰,尤其體罰,是非常負面和拙劣的教育方式,也是不文明的,從小被暴力處罰的孩子,很多長大之后也會有暴利傾向。因此不提倡使用懲罰法。也許你會說,“黃金棍下出好人””不打不成才”。事實是棍棒之下的孩子或許有機會成才,卻再也無法和父母真正的親近。打罵絕不是衡量教育的標準,是否真正的有效陪伴和支持孩子才是我們父母應該去落實的。
9,后果法則:讓孩子了解其行為可能產生的后果
有時候,孩子惹了什么麻煩或想做什么標新立異的事情,連成人都沒搞清楚其后果和危害,就對孩子橫加指責或阻止;這當然無法服人。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應該是在生活點滴開始。一方面父母想要培養一個獨立自主的孩子,另一方面,做父母的卻又在剝奪孩子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和責任的機會?
10,結構法則:教孩子從小了解道德和法律的界限
孩子們從小就受到全方位熏陶,心中都有一道道德底線和法制底線,還往往會反過來影響家長。如果不能以身作則為孩子樹立遵紀守法的榜樣,那么孩子也會目無權威,表現得無法無天無規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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